共享食物基金2026-27 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書
致:財政司司長 陳茂波先生
本建議書提出在 2026-27 年度財政預算案中,制度化推動「地區化食物資源分享」模式,透過常規撥款、空間規劃、稅務誘因、跨局協作及社區營養支援,將每日在街市及零售端產生的過盛食物轉化為社區資本。
本會實務經驗顯示: 每投入 1 元公帑,可產生 6.5 元社會投資回報(SROI),是目前最具成本效益的精準扶貧與減廢政策工具。
同時參考深圳福田區 24 小時「食物銀行」的成功經驗,證明政府若提供公益標示、捐贈抵稅、榮譽授牌等激勵措施,能有效提升企業參與度,形成穩定的食物資源循環網絡。本建議書旨在協助政府於 2026 年施政目標中落實「高品質發展」與「強化社區韌性」,並以低成本達成減廢、扶弱及社區治理三重政策目標。

一、政策背景
• 香港每日產生大量仍具食用價值的過盛食物,惟大部分最終流入堆填區。
• 社區為本的「即收即分」模式已在多區展現成效,能以低碳、低成本方式快速回收並就地分享。
• 政府於 2026 年提出「高品質發展」及「強化社區韌性」為施政方向,正是將食物資源循環納入制度化支援的契機。
• 本地非牟利機構的營運數據顯示,地區化模式具備高效率、高回報及可持續性,是精準扶貧與減廢政策的重要工具。
二、政策契機
在制定 2026-27 年度財政預算案之際,政府可透過制度化撥款與空間配套,讓具專業經驗的組織在社區深耕,確保街市及商戶的過盛食物不再流入堆填區,而是轉化為鄰里互助的資源。
此舉能同時回應:
• 減廢與碳排放政策
• 基層家庭生活壓力
• 社區韌性與互助網絡
• 公共財政效益
三、具體建議
1. 空間建設:建立常規化「地區食物分享站」
建議
• 在現有公共屋邨的閒置或可重整空間(如原互委會舊址、空置舖位)設立「地區食物分享站」。
• 在新屋邨及新發展區(包括北部都會區)規劃中預留獨立空間。
• 將食物分享站列入常規撥款項目。
效益
• 讓專業組織能長期深耕社區。
• 避免可食用資源流入堆填區,直接轉化為社區資本。
• 減少日後昂貴的改建成本。
2. 財務誘因:推行「食物資源循環稅務優惠」與「綠色標籤」認證
建議
• 利得稅扣除額:為捐贈過盛食物的商戶提供合理扣稅安排。
• 綠色標籤與公益標示:建立官方認證制度,表揚積極參與的商戶。
• 榮譽授牌制度:參考深圳福田區做法,設立年度「惜食夥伴」或「減廢貢獻獎」。
• 政策誘因整合:在政府租務、採購或市場安排中,對獲認證商戶給予適度優先考慮。
效益
• 以財務與聲譽誘因推動商界行為轉型。
• 補償商戶人力成本,提升捐贈意願。
• 配合垃圾收費政策,將「棄置成本」轉化為「民生福利」。
• 深圳案例證明此模式能吸引大量企業長期參與。
3. 規劃配套:於新發展區強制預留食物回收空間
建議
• 在北部都會區及新街市規劃階段,強制預留食物回收與分享空間。
• 空間應靠近街市、商場或交通樞紐,以配合「即收即分」模式。
效益
• 避免日後改建成本。
• 加快試點落地,支援減廢與減碳目標。
4. 人力資源:支持「地區化人力」與專業管理
建議
• 設立專項資助,聘用區內基層居民為「惜食大使」。
• 負責街市回收品質把關、即時分類及就近派發。
效益
• 創造本地綠色就業。
• 維持低碳、少人力、高效率模式。
• 強化居民對社區的歸屬感與凝聚力。
5. 社區支援:強化「社區營養互助網」
建議
• 支援分享站提供「社區營養補助」,直接惠及長者及低收入家庭。
• 與營養師、社福機構合作,提供健康飲食教育。
效益
• 緩解生活成本壓力。
• 建立更緊密的互助安全網。
• 提升社區整體健康與韌性。
四、財政影響
• 高投資回報:每投入 1 元公帑,可產生達 6.5 元社會回報。
• 減廢效益:降低商戶廢物處理開支,減少碳排放。
• 公共財政效益:以低成本達成減廢、扶弱及社區治理三重目標。
五、跨局協作建議
建議由財政司司長牽頭,建立跨局協作機制,包括:
• 環境及生態局:統籌減廢與碳排放政策。
• 勞工及福利局:支援基層家庭及長者。
• 房屋局:提供空間規劃及屋邨配套。
•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協調地區網絡與社區空間。
跨局協作能避免重複投資,並提升政策延續性與實際成效。
六、國際與區域案例
• 深圳福田區 24 小時食物銀行: 透過公益標示、捐贈抵稅、榮譽授牌等激勵措施,成功吸引 87 家企業參與,形成穩定的食物資源循環網絡。
• 歐盟 CULTIVATE 計劃: 強調把食物系統納入城市規劃與社區參與。
• 英國 WRAP 計劃: 以「Target, Measure, Act」協助零售商減少食物浪費。
• 澳洲 End Food Waste CRC: 以政府資助與跨界合作推動全國減廢行動。
這些案例均顯示: 只要配合政策誘因、空間規劃與社區參與,食物共享可成為城市治理的重要基建。
「地區化食物資源分享」是源於本地實踐、逐步成熟的低投入、高效益模式,能同時兼顧減廢、扶弱及社區建設等多重政策目標。
懇請政府在 2026-27 年度財政預算案中,正視此模式的專業價值,透過制度化撥款、空間規劃及跨局協作,支持其在各區持續及有序發展,為香港開啟資源善用及社區互助的新篇章。
共享食物基金
2026 年 1 月 12 日
抄送:
環境及生態局
勞工及福利局
房屋局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
共享食物基金就《2025年施政報告》建議
隨着香港步入高齡化社會及可持續發展新階段,食物資源管理已超越環保範疇,直接關乎公共健康、基層支援及醫療系統承載能力。每日大量具營養價值的剩食及廚餘未被妥善利用,反映現行制度及基建尚待完善。
共享食物基金建議政府以「剩食與廚餘一體化資源管理」為核心,推動跨部門協作、加強社區參與,並健全法制基礎。整合剩食分派與廚餘回收機制,改善基層膳食、減少慢性病風險、紓緩公營醫療壓力,更加速能源再生及減少堆填廢物,促進實現碳中和目標。建構惜食、健康及共融的可持續城市。
食物回收不是慈善,而是城市基建。
跨政策局合作架構
環境及生態局 - 剩食回收、廚餘預處理設施、資源管理、堆填減量
食物及衞生局 - 食物安全、營養教育、慢性病預防、公共健康政策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福利局 - 社區支援、分派網絡、基層援助、義工動員

策略架構與政策建議
第一階段—推動誘因
建議 1:推動食物捐贈稅務誘因政策
引入具吸引力之稅務抵免,鼓勵商戶及企業將可食用剩食捐贈予認可機構,將善意行為制度化,提升動力與穩定性。
• 法國提供捐贈食物帳面價值60%稅務抵減,設有年度營業額0.5%上限,餘額可延後使用。此政策有效促進食物銀行年回收超過10萬公噸食物,穩定提升分派成效。
• 意大利實施食物捐贈免增值稅規定,保障捐贈方權益,使捐贈食物每年達200萬歐元,促進減少浪費並支持弱勢群體。引入稅務抵免安排,鼓勵商戶及企業捐贈可食用剩食予認可機構,將參與動力由善意提升至制度。
建議 2:建立「惜食企業認證制度」
設立獎勵與認證制度,嘉許積極執行剩食減量及捐贈的商業機構,提升惜食企業形象與社會責任文化。
• 新加坡國家環境局透過食物浪費標竿監測及政策支持,推動企業參與減廢與惜食活動,配合食物銀行及社區組織推廣惜食理念。
第二階段—解決障礙
建議 3:制訂《食物捐贈責任豁免條例》
明確保障依法捐贈的商戶及慈善組織免受民事追訴的法律風險,消除潛在顧慮,穩定捐贈動作常態化。
• 美國《Good Samaritan 食物捐贈法案》自1996年實施以來,有效免除企業及捐贈者法律責任,鼓勵全國食物捐贈量顯著提升,成國際典範。第三階段—建構系統
建議 4:改善剩食分享與回收架構
政府加強資助區域物流及分派中心,支持慈善團體建立高效可靠的剩食收集與分發系統。香港企業丟棄剩食成本低,而捐贈需承擔聯絡、食安與人手壓力,慈善團體亦面臨資助不足和行政負擔,導致救食行動中斷和剩食流失堆填。政府應設立制度化橋樑,串連企業與社區,將食物回收納入公共基建,提升整體效率與持續性。
• 日本Second Harvest Japan利用完善冷藏及物流,每年穩定分派數千噸剩食給有需要社群,確保食物安全與廣泛覆蓋。
建議 5:推動地區化廚餘處理模式
推廣於區域垃圾收集點設置廚餘預處理及資源化設施,減低運輸碳足跡,提升回收效率與廢物資源化利用。
• 南韓採用地區性廚餘預處理設施及生物氣體轉化系統,回收率由不足5%提升至約90%,大幅減少堆填量並促成循環經濟。
建議 6:建構剩食與廚餘一體化回收策略
制定雙軌回收標準,分流「可食用剩食」及「需處理廚餘」,搭建統一管理平台促進改善流程和最大化利用資源。
• 德國企業食堂廣泛實施雙軌回收制度,有效減少食物浪費及碳排放,提高環境可持續發展指標,成為企業惜食重要指標。
第四階段—推動參與
建議 7:推動社區與校園營養教育
資助推廣惜食及營養教育,強化健康意識與食物價值觀,提升市民對健康飲食及珍惜食物的意識,特別是青少年群體。
• 日本「食育」課程推廣普及後,學生剩食量減少約30%,同時增強其營養知識與良好飲食習慣。
建議 8:善用「綠在區區」網絡推動社區惜食行動
利用綠在區區平台,與救食團體合作設立惜食分享日、接收點及分派活動,並探索與「綠綠賞」積分系統整合。發展及活用共享冰箱、惜食平台及義工網絡,強化社區剩食分享與互助文化。
• 瑞士共享雪櫃計劃在多城市成功推動社區食物分享,每日分派數十公斤剩食,加深居民惜食互助意識。
建議 9:推動資訊公開與社區參與平台
建立惜食與回收資料數據平台及食物配對平台,促進政策公開透明,增加企業與社區參與度。
• 英國WRAP Food Waste Reduction Roadmap提供完整工具包及資源,協助企業識別問題、試行改善措施並長期嵌入日常運作,推動數億英鎊節省與慈善膳食分派。超過200家大企業參與,平均減少食物浪費17%,每年避免浪費約25.1萬噸食物和節省約3.65億英鎊。
第五階段—制度化落實
建議 10:探討大型商戶定額捐贈制度
借鑑法國立法經驗,推動大型超市與慈善團體簽訂定期捐贈協議,建立穩定食物捐贈機制。
• 法國2016年食品反浪費法明訂超市必須簽訂食物捐贈協議及禁止丟棄可食用剩食,成功促使大型企業穩定參與惜食行動,每年減少浪費食物總量近28%。
建議 11:制定《香港惜食法》草案方向
研擬綜合法例,涵蓋食物分類標準、捐贈安全指引與法律保障,鞏固整體制度基礎,建構完善惜食回收體系。
• 南韓《食品浪費減量及資源回收法》推動廚餘回收率高達90%以上。這主要得益於十多年來實施的強制廚餘分類及秤重付費制度,以及配合智慧回收桶(如RFID系統)等技術手段,促使民眾積極分類並減少廚餘產生。
• 日本2019年《減少食品浪費促進法》實施後,2019年相對2018年食物浪費減少約30萬噸。
機構背景與行動成效
共享食物基金多年來專注街市剩食當區回收分享、社區教育及政策倡議,累積以下成果:
• 食物分享計劃2009年6月至2025年3月,回收達 11,324 公噸剩食,服務分享9,999,267人次;
• 2024年6月18日至7月15日訪問307名剩食受惠者的調查顯示:與飲食有關的常見疾病首三位依次為:高血壓(51%)、糖尿病 (33%)、骨質疏鬆症(26%),需要高纖食物及健康飲食資訊支援;
• 84%受訪者認為食物分享行動改善健康,92%表示減輕家庭經濟壓力;
• 受訪者最常收到的食材包括:蔬菜(82%)、水果(60%)、主食類(58%)。
制度化惜食・構建健康互助社區
惜食行動的潛力不只在於減少浪費,更能建構一個以健康為本、低碳共融的城市社會。
在現行結構下,惜食行動被定位為慈善與短期計劃,而非城市公共系統;企業捐贈需承擔額外成本,慈善團體回收面對資源斷裂與行政障礙。正如街道垃圾清理是公共服務,剩食與廚餘回收亦應納入城市基建視野。食物回收不是慈善,而是基建。
以上政策建議依據國際成功經驗及具體成效,結合本港實際情況,期望政府能將之納入《2025年施政報告》,以制度化惜食行動,推動跨局協作、社區參與及制度建構,共建惜食、健康、可持續發展且有愛的城市未來。
共享食物基金
2025年7月31日